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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共产权理论,人民是政府资产的终极所有者,各级政府是多层次代理人。为确保政府遵照委托人最优利益并实现政府资产效能和公共价值最大化,政府资产治理应在国家治理框架下循着受托责任链条进行。政府资产治理是为了实现政府资产的长期公共价值和减低代理成本而设置的一系列机制,强调善治、战略、绩效、权力制衡、约束和监督、引入市场和激励机制等。理论研究和实践表明,集成治理和政府资产管理越来越重要。我国当前政府资产管理存在严重的问题和漏洞,不利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基于公共产权逐层分解、以受托责任和善治原则为核心构建的政府资产治理框架,让公众、人大和监管者、各级各类政府单位和公职人员、政府审计机关、非政府组织、媒体等利益相关者基于不同的责任参与政府资产管理事务,使得政府资产管理"网络化"为政府资产治理,以立体化、全方位的途径实现政府资产善治,但各种政府资产治理机制需要主动发掘和培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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