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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精神卫生法草案"明确了精神病人强制治疗的收治标准和复核程序,但是由于这些规定仍未跳出医疗程序的范畴,使得无论是精神病人还是精神正常的公民,合法的权益仍然难以得到保证。比较分析台湾地区的立法经验,精神病人的强制治疗制度应在确立收治标准的同时,明晰法律保留、比例原则、公权力介入三大适用原则,将强制治疗的最初决定权交给医治方以外的第三方,同时在复核程序中引入司法程序。  相似文献   
2.
概观德国环境刑法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直观感觉到的似乎只是其频繁地修改、内容的变换以及某些方面的规定移入或移出刑法典。不过当我们理清了德国环境刑法修改的过程和内容,就不难发现其中的社会依从性及其独特之处。它不仅将“环境权”明确纳入犯罪客体,在刑罚轻缓的大方向下,环境犯罪的刑罚模式还有向重刑发展的趋势。  相似文献   
3.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将行政诉讼证明责任等同于举证责任,仅指提供证据的责任,这未能正确反映证明责任制度的全部内涵,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很多的不足。证明责任分为行为责任和结果责任,举证责任是行为责任,它为证明责任的子概念,在具体事项中呈现不同状态,而结果责任的性质却是稳定的,因而行政诉讼证明责任核心层含义不应是提供证据的行为责任,而应为结果责任,即争点事实真伪不明的情况下不利后果如何归属的裁判规则。  相似文献   
4.
现行医疗纠纷有和解、行政调解和诉讼三种解决途径,它们在实际运作中存在不同的缺陷,其根源是医疗纠纷解决机制没有独立的的价值准则。在目前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已成一种趋势的形势下,可考虑在"消协"设立调解机构,同时在专家与平民之间均衡地选择调解员,并通过法院确认的方式赋予该调解结果以一定的强制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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