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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亚偷越国境犯罪日渐活跃,该地区已成为偷渡人员流向世界各地的中转枢纽和通道之一。偷越国境犯罪破坏了当地的司法体系和秩序,对中亚国家的安全与稳定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也对我国的安全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加强边界控管、执法力度、策略调整和国际合作显得十分迫切。 相似文献
2.
古丽阿扎提.吐尔逊 《新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60-66
在司法活动中根据需要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是国际法承认并强调的主要条款,要求在司法活动中适当考虑少数民族的语言诉求,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我国法律不仅贯彻国际法的双语司法条款,而且我国各部门法中还规定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同时使用地方语言,保障少数民族在司法活动中使用自己的语言进行诉讼的权利,最大限度地体现了我国司法活动的公正性。 相似文献
3.
古丽阿扎提.吐尔逊 《新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48-50
恐怖犯罪自身的暴力性和攻击性决定其巨大的社会破坏性和危险性。因此,使用暴力恐怖犯罪这一概念,充分反映了恐怖犯罪的本质和内容。我国没有制定专门的惩治恐怖主义犯罪的法律,也没有在刑法典中专章或专节规定恐怖主义犯罪,而是将恐怖主义犯罪分散地规定在刑法的不同条文之中。这些规定为我们更为有效地惩治恐怖犯罪提供了明确而有力的法律武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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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五国独立以后,由于缺乏有效的控制,跨国犯罪在五国迅速发展。事实证明,跨国犯罪已与民族分裂主义、恐怖主义、宗教极端势力结合在一起,严重危害了地区和国家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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