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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语法学界一般将语法成分“了”分为动态助词“了1”和语气词“了2”.本文认为“了2”应该再分为“了2”和“了3”,带“了 2”的语言片段能被更大的语言片段包容,“了2”不是语气词;“了3”是“了2”和另一个语气词的合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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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式教学是对外汉语教学的一个核心内容。“是……的”句式是一个常用而又难以解释、难以掌握的句式,与“了”字句纠缠不清。“了”字句述说的是一件事情,其中的动作是作为新信息传递给听话人;“是……的”句中的动作是已知信息,语义焦点是动作发生的时间、处所、方式等。正确掌握“是……的”句的关键是何时用,如何用(“是”的位置,“是”的省略,“的”的位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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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语法学界的主流观点是把“了”分为“了1”“了2”,“了1”用在动词后,表示动作的完成,一般认为是动态助词;“了2”用于句末,表示语气,是语气词。但在临淄方言中,“了”却呈现为三分样态,无论在语音形式还是语法功能上,都有不同的特点。现代汉语其他方言和近古汉语也都有支持将“了”三分的语言例证。最后,我们倾向于普通话的“了”也应该三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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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方言把字句的基本结构形式为“(主语)+把+名词语+来+动词语”。从句法结构上看,“把+名词语+来”是自足封闭的固定结构,与之后动词语形成状中关系;“把+名词语+来”的底层语义可以概括为“拿某个东西过来”,紧接其后的“动词语”是把近在眼前的这个东西进行处置:物体、对象在伸手可及的范围内才更方便主体对其进行处置;从语用角度看,“把+名词语+来”和“动词语”两部分,分别对应着“话题焦点”和“主观处置的意愿”,二者正是把字句使用的充分条件(只要具备就必须使用)和必要条件(只有具备才能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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