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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献雅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7(1):56-59
中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督促程序,由于程序构造上的严重缺陷,使其在司法实践中脱离了立法目的,往往被一些当事人所利用,达到迅速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目的。要使这一程序真正发挥快速解决纠纷的目的,必须修改相关法律规定,构建科学合理的审查程序和救济程序,建立案外人的权利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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