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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高宗建炎二年(金太宗天会六年、公元1128年),东京留守杜充“闻有金师”,为阻金兵南侵,约在卫州(治今河南汲县)人为决河,“自泗入淮”。从此“河流不复”故道,不再“北流”入渤海。这是黄河下游变迁史上一次大改道。这次改道形成的黄河下游河道,其下段夺淮河入黄海的局面,直到清代咸丰五年(1855年)河决铜瓦厢改从山东利津入渤海之前,未发生大的变化。而下游上段的河道,即自阳武(今河南原阳)以下至入淮的河道,在金代数十年间“或决或塞,迁徙无定”。可能是史料缺乏,至今未见专门论述这段河道的文章。为此,本文就金代黄河下游上段的河道变迁,作粗浅的阐述和考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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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继中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87,(3)
蒙古族入主中原,建立元朝,其国家体制、政策法令,都大异前代,而以监察制度为著。元代监察机关的地位较以往有显著提高,从中央到地方的监察机构自成系统,监察官吏的铨选、使用和管理,尽量摆脱了执政权臣的控制和影响。监察建言可直达皇帝,弹劾不避权贵,有效地行使了职权,保证了元朝整个官僚机构的正常运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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