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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节能减排形势的日益严峻,新能源汽车发展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浙江发展新能源汽车具有较好的技术和产业基础,下一步要以技术创新为关键,实施百花齐放的技术创新策略,积极抢占电池技术制高点,并妥善处理好创新与引进等三个关系.  相似文献   
2.
人工智能在司法活动中应用的重要领域之一就是证据审查。人工智能为证据审查提供科技赋能,减少司法裁判的恣意性,提高证据审查的实效性,但是,人工智能在证据审查中的应用存在证据审查建构模型数据样本不充分、证据规则结构化转换不完整、证据审查程序缺乏可视性等风险和问题。为了应对人工智能在证据审查中的上述风险,需要明确人工智能在司法审判和证据审查中的辅助地位,提高司法人工智能训练的案例样本数量和质量,在技术层面提升人工智能自然语言转换能力,在规则层面限定司法人工智能在证据审查中的适用范围,将专家辅助人制度引入司法人工智能审查证据领域,强化对司法人工智能审查证据结果的说理论证。  相似文献   
3.
土地利用效率评价指标构建及对浙江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高效集约利用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近年来土地问题研究热点之一。在总结土地利用效率评价相关研究成果基础上,提出土地利用效率评价体系构建的基本思路。根据国土和统计部门的数据口径,选取土地总体利用效率、耕地利用效率、工业用地效率、建设用地效率和交通用地效率等五个方面的9项指标,对各省、市区域土地利用效率作横向比较,重点分析浙江省的土地利用效率情况。  相似文献   
4.
作为一种新型送达方式,电子送达突破了传统送达方式的地域局限,在保障“通知”功能的同时,提升了送达效率。虽然当前全国各地法院都在探索适用电子送达,但其仍存在排除适用规定空白、送达方式不一、适用顺位不明等困境。对此,应以电子送达的法律适用要件为基础,增设电子送达的排除适用规定,对于受送达人不同意、不具备网络操作能力、电子送达地址不明确的不应适用电子送达。以诉讼类型为区分试点,明确电子送达的适用方式,对于在线诉讼应统一适用新型电子送达平台,而线下诉讼则应以受送达人的同意模式予以类型化区分。以法院类型为基准,厘清电子送达的适用顺位。在互联网法院中应优先适用电子送达,在普通法院中除受送达人明示同意适用电子送达外,一般应遵循“传统送达方式为主、电子送达为辅”的适用顺位。  相似文献   
5.
针对农业院校本科高年级学生英语听、说与写的能力相对偏低,提出了专业英语教学中提高英语应用能力的做法:加强朗读训练,提高听说能力;教师针对专业英语特点,把握课堂教学的讲授重点;充分利用专业英语音像资料,辅助专业英语教学;教学互动,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  相似文献   
6.
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品格证据的适用,在实践中存在法定证据资格缺失、审查流程虚置等困境。对此,应以刑事被告人品格证据的理论界定为基础,修正品格证据一律不予采用的传统司法观念。具体而言,可以刑事被告人品格证据对特定犯罪行为发挥的证明作用为中心,以其间接证明价值为半径,明确刑事被告人品格证据的初步可采性;并参照域外品格证据审查规则,构建从“单个证据审查”到“多个证据印证”的审查流程。同时,在单个证据审查上应注重品格证据是否与待证事实具有最低的关联性,在多个证据印证审查上应确保品格证据能够与其他证据形成合理印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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