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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洁芹 《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7,(4)
诡辩做为论辩的一种,含有争论、辩驳的意思,又包含着一般论辩所不具备的特殊含义,它常常同不正确的立场、观点相联,通过歪曲的论题、论据和论证方法达到目的。荒谬性和欺骗性是诡辩论的一大特点。下面就其表现加以具体分析。在论题方面,诡辩论常常表现为偷换概念转移论题等等。偷换概念即偷偷改变一个概念的内涵或外延,使之变为另一个概念;或者抓住概念之间某些联系和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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