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7篇
  免费   0篇
丛书文集   4篇
综合类   3篇
  2020年   1篇
  2012年   1篇
  2005年   1篇
  2004年   2篇
  2003年   1篇
  1999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视不进入分析视野的思想内容为变项 ,开拓了对思维研究的新视角 ,于是导致了逻辑的发生。变项作为思维的“基本单位”的观念 ,一方面成功规避了具体思想内容的困扰 ,一方面明示着逻辑的研究对象是变项间的关系 ,一方面驾驭逻辑始终朝向人类普通思维方向。变项观念使澄清逻辑对象上的某些模糊认识成为可能。  相似文献   
2.
逻辑现代化:从天然渐变为人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传统逻辑到现代逻辑是一个由天然逻辑渐变为人造逻辑的过程,由起初研究自然形态的思维形式,到后来研究人工形态的思维模式,形成了对逻辑由改造到创造的质变。认识论意义上的天然逻辑与方法论意义上的人造逻辑是不同发展方向产生的不同逻辑理论,因此,人造逻辑的出现不能替代对天然逻辑的追求。  相似文献   
3.
德奥弗拉斯特跳出亚里士多德直言三段论又为人类逻辑贡献了假言、选言三段论,其创造性学说一直被错误地视为命题逻辑。德奥弗拉斯特本意在于开拓新逻辑关系,挖掘新研究对象,并非在意变项为何形式。后人臆测其变项为命题,从而归为命题逻辑,这是以分析方法混淆了研究对象。斯多葛命题逻辑并未发展德奥弗拉斯特学说,直到现代数理逻辑都是走了另一条路。正确认识德奥弗拉斯特的贡献,才能明辨普通逻辑的方向。  相似文献   
4.
有关法律方法的研究,普遍存在对逻辑真谛的诸多误解或曲解,逻辑形式并非就仅有一个三段论,也并非仅是人类已知的几个推理式,法律方法理应关注更多的已知、尤其未知的逻辑形式。并非复杂的案件不需要逻辑,并非涉及法律内容的思维就叫法律思维,法律内容的特征不能混同于法律思维的特征。当把法律思维跟非形式逻辑扯到一起时,须知"非形式"不是不讲形式,更不是不讲逻辑。法律方法至少应是对法律思维进行逻辑抽象的结果,逻辑抽象未必一抽到顶,是可以分层次进行的,用"分层抽象法"去审视法律思维,将可大大扩展法律方法的研究视野,使成就清晰、独立的法律方法论成为可能。  相似文献   
5.
6.
逻辑是关于思维形式的学问 ,但并未覆盖人类一般思维中所有思维形式。基于前人发掘思维形式时固有的思路和手法 ,导致开掘过程如方中割圆 ,圆取得再多也无法穷尽普通思维之方。思维形式理应是多种关系的体现 ,但词项逻辑只侧重于类属关系 ,命题逻辑只侧重于依存关系 ,人们的审美感受不同 ,对思维形式发掘的深广程度也不一。现代逻辑逐渐把逻辑拉到数学领域 ,时代呼唤关于人类一般思维的逻辑  相似文献   
7.
命题逻辑以复合命题及其推理为主要内容,命题推理是以相应复合命题的逻辑性质为依据而推演的,复合命题的逻辑性质主要体现在命题与支命题之间的真假制约关系方面,因此,研究命题与支命题的真假关系是命题逻辑的基本内容。应当指出,逻辑学所揭示的全部关于复合命题的真...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