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综合类   1篇
  2023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近年来,股权激励办法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出现了公司高管认为行权后的税收负担偏重、纳税期限较为紧迫等问题。理论分析表明,现行股权激励办法与财税管理细则存在不一致,这种高管自身现金流入与纳税现金流出时点的不匹配可能会影响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基于股权激励实践现状,以2010—2018年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税收待遇对公司高管的盈余管理动机和股票减持行为的影响。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公司高管的盈余管理行为主要受到股权激励强度和个人所得税税负这两个因素的影响:给定相同的股权激励强度,公司高管的预期税负越高,其使用盈余管理规避个人所得税税负的金额可能就越多,公司高管在解锁日面临的应纳税额越高,其在解锁日后6个月内减持股票的金额可能就越多;给定相同的应纳税额,税收征管强度越高,高管减持股票的金额可能就越多。建议在股权激励办法及配套措施中规定,对经税务局核实确有纳税困难的公司高管适当延长纳税期限,或者将目前高管出售股票时只征收资本利得税的办法改为根据持有股票的时间长短征收不同的税(即短期征收个人所得税,长期征收资本利得税),以此来遏制公司高管提前套现离场的倾向。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