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综合类   1篇
  1988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九年中,我国对工资制度逐步进行改革,恢复了奖金制度,对职工工资进行了调正,并对一些企业进行了工资制度改革的试点,试行了多种形式的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生产增长和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的基础上,职工的工资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正如赵紫阳同志在党的十三大报告中强调指出的:“当前分配中的主要倾向,仍然是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互相攀比,必须继续在思想上和实际工作中加以克服。”因此,企业的工资制度的改革必须进一步深化。一、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的目标模式我国社会主义企业现行的工资模式,是国家直接分配型,即国家直接向个人进行分配,并不适用于生产力落后、生产资料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现在所进行的企业工资制度的改革,就是要改革这种国家直接分配型。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