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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7月,大同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以“建华玻璃厂”为职业掩护,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的“华北反共救国军”案件,四名主犯刘明月、冯贯之、刘子恒、马连全,全部被抓获。大同解放后,一名叫刘明月的河北人在大同市大北街开设了一个“建华玻璃厂”门市部。奇怪的是这个门市部既无货物也不做生意,而经常出入这里的人却很多。这一异常情况引起大北街派出所的怀疑,所长杨文华向大同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一鸣汇报了可疑之处,王一鸣指示市局一科对“建华玻璃厂”立案侦察。一科经过一段时间的侦察,以及大北街派出所的调查,发现了不少问题:刘明月虽然是经理,但对做生意是外行,经常来往门市部的人多是保定一带的人;刘明月解放前在王风岗(日伪保定警备司令)部下做过事,除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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