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4篇
  免费   0篇
理论方法论   2篇
综合类   2篇
  2014年   1篇
  2013年   1篇
  2012年   1篇
  2011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始于夏商两朝所宣扬的的神权法思想以及西周时期周公旦提出的"以德配天""敬德保民""明德慎罚"等思想。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历史发展发生重大变革,出现了许多重要的学派和众多的思想家和政治家,其中儒家重视道德教化,主张先富后教、德刑结合,反对轻罪重罚、族刑诛连的思想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形成有较大贡献。神权法思想也开始衰落,代之而起的是儒家所倡导的重民轻神的主张,发展到汉朝时期董仲舒以"天人感应"给君主至尊无上的地位和实施统治提供理论依据,使得神权法思想为随后形成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所吸收,长期起着维护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重要精神支柱作用。  相似文献   
2.
张国妮 《社科纵横》2011,(8):123-124
西汉中期董仲舒传承并发扬了孔子的人性思想,试图调和孟子的性善说和荀子的性恶说,融合阴阳思想,将人性纳入到天人合一的思想体系之中,提出了"天人相副"、"性善情恶"的命题和初具雏形的"性三品"说,并由此推出了与之配套的王道教化主张。董仲舒的人性说使得儒家对于人自身本质的认识得以深化,而且他提出的人性分为上、中、下三个等级为"性三品"说的提出奠定了最根本的理论基础,对于中国思想文化发展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3.
从中国法律思想史的起源考证,最初确立的法律思想是神权法.夏朝的奴隶主贵族为了使自己的统治合法化,利用宗教迷信和鬼神观念,极力宣称自己是神和上天在人间的代理人,接受“天命”来统治人间,对不服从其统治者施行“天罚”;神权法思想在商朝盛极一时,商朝奴隶主对至上神和上帝的崇拜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但神权法思想到了西周,却面临思想内容自身难以克服的矛盾,根据统治者维护其长期统治的需要,周公旦提出“以德配天”、“敬德保民”、“明德慎罚”对夏商神权法思想进行了修正、补充和发展,不仅弱化了神权法思想,而且成为统治中国二千余年的以宗法思想为核心的礼治思想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4.
张国妮 《社科纵横》2012,(3):57-58,66
法律中存在着大量的法律概念,这些概念构成了法律体系的基础,法律概念也是法的三个基本要素之一,在法律中,无论是法律规则,还是法律原则,都需要一些重要概念的支撑。法律概念在法的运行中具有重要价值和作用,可以统一人们对某些概念的认识,指引人们正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只有借助法律概念,立法者才能制定立法文件,司法者才能对事物进行法律分析并作出司法判断,老百姓才能认识法律,法律研究者才能研究、评价法律。以此避免了在法律运行中不必要的争论与混淆,从而促进了法的运行的效率性与正确性。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