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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周人的结婚年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儒家经书记载,周人“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由于学者对此有不同的理解,所以关于周人的结婚年龄历来存有争议。作为代表性的观点,汉经学家郑玄、班固就认为周人是男子到三十岁,女子到二十岁才可结婚,因为这样才符合阴阳之道,合“天地相承覆之数”;唐史学家杜佑则认为“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这种礼制是针对众庶,即平民百姓的,贵族则不受此限制。本文对此进行了梳理和辨析,指出上述观点的不妥之处。同时,运用典籍记载、各代法律法令、考古发现,文学作品等史料,确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是指周人结婚的最晚年龄,始婚年龄则与  相似文献   
2.
基督教在中国历史上的传播主要有四次。基于平等的文化交流.基督教与元、唐、明各朝的政治法律之间几乎未见发生直接的内在联系。而晚清时期基督教在华的第四次传播,无论是在观念还是在制度乃至学科建设层面,都对中华法律文化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相似文献   
3.
基督教在中国历史上的传播主要有四次.基于平等的文化交流,基督教与元、唐、明各朝的政治法律之间几乎未见发生直接的内在联系.而晚清时期基督教在华的第四次传播,无论是在观念还是在制度乃至学科建设层面,都对中华法律文化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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