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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刑法>涉及死刑的犯罪,根据犯罪行为是否直接导致死亡后果为依据,可以划分为致命性犯罪和非致命性犯罪两大类.为了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死刑的立法安排上,既应当强调实质上的减少死刑,也应当强调形式上减少死刑.在致命性犯罪领域,死刑配置应当"内严外宽";在非致命性犯罪领域,死刑配置应当"外严内宽".这种安排,对于柔化国民对死刑的心理感受和发挥死刑的抚慰功能,有着重要的立法方法论价值.  相似文献   
2.
恢复性司法是在西方后现代主义哲学思潮影响下,在受害人权利保障运动中兴起的新型刑事司法模式,它与我国赔命价习惯法在理念上和机制上都存在着诸多的暗合之处。在人们主张将恢复性司法引入我国的过程中,它会对赔命价习惯法造成什么样的影响?能否为我们解开赔命价命运的"戈尔迪"之结提供思路上的启发,为赔命价摆脱其当前的尴尬现状提供契机?  相似文献   
3.
期货犯罪立法模式是期货犯罪立法的重要立法技术之一.美国等期货立法比较发达国家主要在特别刑法中规定期货犯罪,而我国则采用的是单一刑法典模式.这种模式不能体现期货犯罪的特点.我国立法应当在立足于自身传统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成熟经验,改造现行期货犯罪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4.
论监督过失罪在我国的设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刑法>中,业务关系中的监督过失主要体现为分则第二章的各种责任事故犯罪,但职务关系中的监督过失则被第九章的玩忽职守犯罪所替代.司法实践中,许多原本属于职务关系中的监督过失的犯罪,或者被认定为"领导责任",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以玩忽职守论罪.为了矫正这一缺陷,我国<刑法>应当在职务关系领域专设"监督过失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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