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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最初的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一枝独秀,到今天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遍地开花,对其的处置方式也由从最初的单一的政策性剥离到今天多种手段较为成熟的商业化运作,中国的不良债权资产的处置清收工作已经走过十个年头。资产公司从无到有,配套法律法规从零到慢慢不断健全,不良债权处置工作的探索已取得一定进展。但在具体操作中,因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参差不齐,导致具体处置中出现不同结果。本文结合笔者自身自身的实践经验,从微观角度对不良金融债权转让中的一些有争议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力争对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论我国公民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隐私权是一项独立的人格权 ,它有自己特有的保护对象和调整范围。我国立法对其采取间接保护方式 ,目前 ,这种方式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本文从隐私和隐私权的概念着手 ,分析了我国隐私权的立法保护现状 ,提出对隐私权应采取直接保护方式  相似文献   
3.
小康社会质的规定性和民族自治地方的现状决定了民族自治地方生态利益补偿法律机制问题的研究与建设,是有其现实必要性的。尽管目前从画家和地方两个层面民族自治地方生态利益补偿法律机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法律意识、立法、行政、司法等各领域存在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笔者试图通过对现存问题全面深入的分析,以期对今后如何建设和完善民族自治地方生态利益补偿法律机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依据现代程序性评价标准和现实需求,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程序应体现民主、理性、效率等价值,但现实中的状况却是正式程序规则稀疏,有效表达和博弈机制缺乏,充分交涉程度低下,积极过滤和淘汰功能缺失,这已成为掣肘民族自治地方立法质量的关键.因此,以正当程序为理论视角,对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程序运行状况进行剖析,并提出对策性建议,有利于民族自治地方立法臻于完善.  相似文献   
5.
小康社会质的规定性和民族自治地方的现状决定了民族自治地方生态利益补偿法律机制问题的研究与建设,是有其现实必要性的。目前从国家和民族自治地方两个层面,生态利益补偿法律机制取得初步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笔者提出在民族自治地方生态利益补偿法律机制建设过程中,应从生态利益补偿法律意识的正确树立、立法、行政执法、司法、公众参与机制等多方面完善,以期对完善民族自治地方生态利益补偿法律机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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