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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要把握几个要点:一、刑法中的“伪劣”二字,有其本意和引申义如虚、假、欺、诈、冒等内涵与外延;二、该罪的立法价值在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冲击了社会秩序的基石,侵犯了人的生命与健康。因此需要构建抵御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的防线,有助于抑制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行为;三、该罪的主要特征:犯罪形态上的多样性、行为方式的概括性、危害结果的间接故意性。  相似文献   
2.
单晓华  杨佩正 《理论界》2005,(9):100-101
法律上的公正是和谐社会最起码的公正,司法的公正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性保障,从一定意义上说,没有司法公正,就没有和谐社会。在构建和谐辽宁的进程中,司法必将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日益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因此,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是构建和谐辽宁的基础性工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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