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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是有别于租约让与和普通租赁的特殊租赁形式。在转租方面,世界各国立法大致可分为自由主义、限制主义和区别主义三种模式。我国《合同法》第224条关于转租的规定采限制主义,这虽然减轻了司法任务,促成了判决统一,但因不区分转租与租约转让且不分租赁之具体情形一概加以限制未免显得过于笼统,且该规定本身有违公平原则。在当前政治经济背景下,平衡当事人之利益显得尤为重要。借鉴自由主义的立法模式对现有制度予以修正,并对民事和商事租赁进行区别,对动产和不动产租赁采取不同规则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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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的有效利用是当今社会人类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近年来理论界对如何建立资源的产权问题及资源权的行使方式等讨论的比较多,但对于资源权行使过程中出现的关联性问题则较少论及。本文从土地资源在资源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入手,充分考虑各种自然资源在自然属性及法律属性上的关联性,提出借鉴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建立土地区分使用权制度。这种对土地及相关资源的立体管理模式的建立,有利于提高对各种资源的利用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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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价值观是一个历史的范畴,随社会的发展不断进化和演变。法律价值观的变化会相应地引起法律规范、法律实践的变化。21世纪经济的全球化和高速发展引发和推动了西方社会的主张生态学、社会责任感、基层民主以及非暴力四大观念的生态主义思潮。这种思潮所蕴涵的“和谐”理念无形中与我国的传统价值观及党的十六大精神相契合,并为人们思想意识所接受。根据法律价值观选择的三大原则:统治者的观念认识、社会需要和与法律价值观发展规律的符合性,本文阐述了确立“和谐”的现代法律价值观的可能性和必然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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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枯竭型城市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以辽宁阜新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利雅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3):226-232
大量"掠夺式"的开采导致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生态环境破坏严重,采空塌陷等人为地质灾害频发.由于资源枯竭型城市地方财政入不敷出,大量职工处于贫困状态,产业结构单一,经济总量小,煤炭资源逐渐萎缩等,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存在太多障碍.资源枯竭型城市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不仅需要采用财政转移支付,矿山环境损害行政补偿,对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者实行征税、收费或罚款,发展替代产业等政府调控手段,还应当采用BOT融资,发行生态彩票,建立生态补偿基金、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培育和完善探矿权和采矿权市场等市场调节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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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利雅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1):60-61
《婚姻法》的修改引起了全国人民的瞩目 ,也引起了许多法学学者的探讨。本文从婚姻法修正案入手 ,探讨婚姻的本质。指出婚姻是一种契约而非身份 ,并提出中国应建立婚姻契约制立法体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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嗣始于华尔街的金融风暴,使世界经济产生了剧烈震荡.各国采用了包括国家干预手段在内的各种措施以减缓和消除危机产生的影响.危机之中,我们更加清晰地关注到国际民商事关系和国家主权所受到的影响及变迁.从国际法上讲,此两者正是冲突法生成的重要基础.基于私主体对利益的追求以及社会的不断演进,民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发生了多元的变化.这种变化使得冲突法在调整范围、调整手段方面产生了相应的位移.民族国家的产生导致了主权观念产生,民族国家发展重心的变化,也引发了主权范畴的变化.国家主权对于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干预与放任决定着冲突法理念和模式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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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利雅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8):75-80
[摘要]《适用法》第4条的规定使强行法制度步入我国冲突法视域中。强行法在我国冲突法领域尚属新鲜事物,其内涵、外延及与相关制度的契合等相关问题尚待确定。强行法的界定不仅需要借助于国际法领域的经验,还要考虑内国法特别是私法中对强制性规定、禁止性规定性质和种类的实证考量。同时,在分析外国强行法立法模式的基础上,对强行法适用的类型、效力及与之契合的制度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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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后,特别是加入WTO后,中国加快了法制建设的步伐,社会对法律人才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们开始探讨高等法律教育应该如何发展,但其热点一直是关注教育方法、教学内容、教学模式等。文章则思考另一个层面的问题,即中国高等法律教育的理论基础,作者认为由于中国断断续续的法学教育历史和中国特殊国情,到目前中国高等法律教育没有稳定的法学教育理论基础和完善的法律教育体系。并提出高等教育当务之急是结合中国的国情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工作、构建中国高等法学教育理论基础和教育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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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辽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在我国已经践行了5年有余,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存在很多问题。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的主体范围过于狭窄,补偿的客体限于部分树木和其他木本植物,补偿标准确定不科学,补偿金的利益分配不均衡。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的完善应当从制度和软环境建设两个方面入手。在制度建设方面,应建立多层次的补偿标准,建立多元化的补偿主体,建立各种地方性、自治性生态补偿条例;在软环境建设方面,应该建立过硬的森林管护队伍,加强群众森林生态意识,积极申请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以及国家的林业项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