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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红咏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26-27
《新课程标准》在“关于写作”教学建议中指出:“写作是运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达和交流的重要形式,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进行创造性表述的过程。写作能力是语文素养的综合体现。写作教学应贴近学生实际,让学生易于动笔,乐于表达,应引导学生关注现实,热爱生活,表达真.隋实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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