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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3项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该项规定属于自诉案件范围的新增条款,其目的在于保护被审人的合法权益,其实质是将某些公诉案件,在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而被审人认为应当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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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运用民事法律来保护公民名誉权,有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将就侵犯公民名誉权的民事责任,谈一点粗浅的看法。一、名誉权的内容名誉,就是人们常说的“名声”。它是公民、法人根据自己的行为和工作表现所获得的有关素质、才干和品德等方面的社会评价,是公民和法人得到社会承认和尊重的标尺。这种社会评价不受侵害的权利,就是名誉权。公民的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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