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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国务院为了提高全国人民的文化教育水平,集中有关专家学者,成立了"文字改革委员会"。在专家们精心研究、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了《汉字简化方案》和为汉字注音的《汉语拼音方案》,并经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白此,《汉语拼音方案》在全国推广普及,成为汉字语音的规范标准。当年秋季开学,中小学的教科书就正式使用上了汉语拼音注音,同时要求教师用普通话教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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