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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商品经济迅速发展,但随着商品经济产生和发展,又为商品经济服务的民法理论中重要内容的物权制度和债权制度却没有被人们重视,在我国颁布的《民法通则》中没有确立物权的概念,只用了“财产所有权和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代替。而债权在我国《民法通则》中虽然以债的形式出现,但民法学界“取消债权论”的大有人在。同时目前我国物权制度和债权制度研究,多是宏观方面的,对微观方面的研究罕有前车。本文拟对我国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的理论空白,作一些“开发”尝试,祈请民法学界和实际部门指正。  相似文献   
2.
<正> 赵紫阳同志在党的十三大政治报告中,把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重要内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实现的基础是什么呢?在以往的历史唯物主义、科学社会主义、政治学和法学基础理论等教科书中,对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只停留在实现的可能性认识上——即认为我国具有实现民主的可能  相似文献   
3.
<正> 信息作为一种资源,同物质、能量一起是构成客观世界的三大要素。随着人类对信息的开发、利用,就诞生了一种新兴的产业——信息服务业,有人曾把它归入第三产业,但相对其它服务业来说,信息服务业是“朝阳”服务业,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我国信息服务业起步较晚,但近几年来官办、民办信息服务机构大批出现,遍布祖国各地。并且信息服务涉及了市场、金融、经济、科技、运输、房地产、劳务、婚姻介绍等信息内容,为我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然而,由于我国对信息服务业缺少必要的法律管理机制,使信息服务活动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试就信息服务业以下几个问题发表看法,与法学界、信息界的同仁共同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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