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2篇
  免费   0篇
丛书文集   7篇
理论方法论   1篇
综合类   4篇
  2014年   1篇
  2012年   1篇
  2011年   1篇
  2010年   1篇
  2008年   3篇
  2007年   2篇
  2006年   1篇
  2004年   1篇
  2003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结社自由简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性法律和国际人权条约承认和保护的结社自由,是个体基于不同的原因而与他人结成名称、规模、宗旨和目标等各不相同的组织的权利。文章从四个方面,即什么是结社自由、它有什么功能、法律如何对之进行保护以及结社自由与表达自由之间的关系,对结社自由进行了界定。  相似文献   
2.
独龙族习惯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独龙族是我国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因世居深山,遭受外来文明的撞击少,独龙族习惯法的研究,能比较完整地反映原生态自然法的风貌,同时对西南地区的习惯法研究具有典型意义。独龙族习惯法有九个特点:原初性、家族性、父权性、平等性、差异性、明示性、神威性、和谐性和艺术性。这九个特点不是同一的,而是各有轻重和领域的分工;同时它们也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相互作用、相互包容的,统一于独龙族千百年来流传的习惯法视野之中。  相似文献   
3.
媒介与人权教育之间的关系,既非常复杂又非常密切。复杂意味着要阐明二者之关系,至少需要一本专著。因此,这篇短文只想利用有限的笔墨,简略探讨一下人权教育工作者,主要是高校教师,在平常的教学生活中,如何利用伸手可得的媒介,开展有声有色的人权教育。  相似文献   
4.
现代许多民主国家的宪法,都将言论自由作为一项重要的公民权利予以保护。在一些国际和地区人权条约中,也制定了细密的表达自由之人权标准。这些规定既是对一种普世价值的认同,也为制度建设,尤其是法律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本文依据中国现行宪法和其他法律与表达自由有关的规定,阐明了表达自由在中国现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在人权入宪且中国政府已经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情况下,文章还介绍了表达自由的人权标准。  相似文献   
5.
阿奎那把亚里斯多德的理论与基督教神学巧妙地结合起来,从哲学上论证了理性和信仰的关系,并把意志和理性、自然法和神法结合了起来,创立了完备而系统的神学法学体系。本文详细探讨了阿奎那的法系思想及其对后世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欧洲人权法院判例法中的信息自由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信息自由主要指私主体有权获取政府部门掌握的各种信息。信息自由一方面要求政府在适当的时间,以适当的方式向民众公布政府在管理社会的过程中产生的信息,也即通常所说的政府信息公开。另一方面,信息自由还意味着政府有义务满足个体获取特定信息的权利。在信息自由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潮流的情况下,欧洲人权法院的相关司法判决却一直不愿意将私主体获取政府机关所掌握的信息作为一种基本人权予以确认,法院依据《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所承认和保护的私生活与家庭生活权对个体进行救济的思路,似乎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建立健全有效的违宪审查制度,是实现基本人权的重要制度保证.具体到表达自由的基本人权,违宪审查制度至少可以在五个方面有助于该项自由或权利的实现:可以限制政府随便制定限制表达自由的法律、法规,否决行政机关采取的不当限制表达自由的行政行为;能够纠正政府制定的限制表达自由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发布的通知中存在的问题,提升与言论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采取的行政措施的质量;是民众表达自由的一种救济措施;有利于维护关于言论法治的统一;有利于积累相关方面的经验,从而提升处理言论问题的能力.  相似文献   
8.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 ,搞好成本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 ,这对于提高企业生产效率产生积极的意义 ,因此我们要逐步从单纯的计算机管理模式向控制型管理模式转变 ,通过一系列的操作活动来实现强化业务流程全程制约控制 ,以此制约某项经济指标、产生某种经济成果。  相似文献   
9.
浅谈煤矿物资供应管理工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煤矿物资供应管理工作如何更有效地为煤矿服务 ,可以从更新观念、建立制度、合理储备 ,完善管理等几方面入手。通过采用现代科学管理手段 ,转变经营机制 ,加强基础管理 ,建立计算机物资管理信息系统 ,提高供应工作的效率 ,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10.
色情淫秽内容的传播是现代社会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怎样有效地规范色情淫秽内容的制作、传播,特别是在未成年人之间的传播,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的同时又有效地保护人们享有的表达和文艺创作自由等宪法性权利,是各国致力于实现的一个目标。本文结合西方国家的立法和司法经验,重点讨论了中国法律关于色情淫秽物品(作品)的标准,提出了认定淫秽色情物品应当遵循的原则以及对相关物品、人员和涉案单位的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