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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格化”、财政分权与央地关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认识央地关系的问题,最为核心的就是厘清并承认中央与地方的各自利益,而这需要以财政分权为前提,并辅以转移支付的调控.依循财政联邦主义的进路,承认地方政府的"人格化"和"主体性",保障地方的"分殊利益",就必然要求中央与地方的契约性分权与财政分权,这种分权一方面增大并强化了地方政府的"政府能力",使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各得其所"从而能够各自调控最适合自己调控的事项,另一方面客观上也降低了中央政府的政治责任与政治风险,并促使地方政府变为有限(责任)政府,从而为法治政府的构建与宪政建设的推进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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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圭宇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52-59
关于行政法是否存在或有必要构筑其理论基础,学界已基本达成共识。但对于什么是行政法的理论基础,以及什么样的行政法理论基础才是目前中国行政法所需要的问题,则是一个虽久经讨论却仍不过时的重要问题。其实,作为一种理论基础,其存在与否以及如何定位,都有赖于理论背后的哲学基础,否则便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丧失了“合法性”。作为行政法上的理论基础,“控权论”可以从“本质—表象”、"工具性—目的性“和”应然—实然"这三个维度进行审视和考量。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中国的实际情况,找出其与“控权论”的对接与暗合之处,以期对中国行政法理论基础的选择乃至重构有所启发和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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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底,苏联解体,俄罗斯联邦独立。作为苏联的"法定继承国",俄罗斯联邦在继承苏联复合式自然保护检察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自己的自然保护检察制度。目前,俄罗斯联邦设立了1个全流域性的伏尔加河跨地区自然保护检察院。此外,在36个联邦主体内建立起42个独立的、隶属于本联邦主体检察院的跨区自然保护检察院。而在另外32个联邦主体内,仍由区域性检察院负责对自然保护和自然利用立法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认真研究俄罗斯联邦的自然保护检察制度,不仅对我国生态环境的保护,而且对我国专门检察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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