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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任何权利都是在一定时间内存在的,超过了特定的期限,权利就作废了,或者是变成了自然权利,法律就不予保护了。下面2个案例,就是因为权利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从而导致权利丧失。旧家具未及时退货,权利作废为了节约资金,魏晓明决定买旧家具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他到旧家具店挑选了八成新的桌子、木床、木柜等家具。  相似文献   
2.
周玉文  王超才 《老友》2011,(7):33-33
案件回放: 2011年2月11日凌晨3点钟,吴某(男,65岁)到火车站售票窗口给上大学的孙子买返校的火车票。排队买票的人很多.吴某排在了40多位。当吴某排到10多位时.前面有两名约30岁的妇女“插队”到第3名购票顾客的前面,引起了后面排队顾客的议论和斥责。  相似文献   
3.
输血引发、感染“丙肝”等疾病纠纷案件中,被告如何举证证明自己的供血、输血行为和感染“丙肝”等疾病无因果关系,以及在进行输血过程中遵守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即在主观方面没有过错,这是被告在诉讼中不能回避且力求解决的问题。本文根据被告可能采取的举证途径入手,对司法实践中的一些惯常做法进行评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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