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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环境保护方面最主要的立法,新《环境保护法》认真贯彻“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将其定位为环境保护领域的综合性、基本性法律,对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长期的基础性指导作用。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首次在立法上明文规定了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显著而巨大的历史意义。就法理解释、立法技术而言,新《环境保护法》的定位及其规定的环境法基本原则在未来的中国仍有进一步阐释和发展的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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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远芳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高教版)》2012,(3)
旨在通过对英语专业大学生综合英语课堂参与性与语言焦虑之间相关性的调查,为了解英语专业大学生学习该课程的现状提供一个崭新的视角。同时,通过对综合英语课堂焦虑与语言焦虑之间相关性的研究,进一步拓宽语言焦虑与主体参与性理论研究的视野,丰富研究的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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