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王钟伦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6)
主体不同、原因不同、对应罪状不同,是战争赔偿与民间损害赔偿的主要区别。两者不容混为一谈。日本政府拒不谢罪与赔偿,不但违反了国际法也违反了《中日联合声明》,构成了新的国际不法行为。日本右翼势力日益猖獗,迫使受害者不得不拖着伤残老病之躯,东渡日本力挽狂澜再次“抗战”,他们的成败是中日两国能否世代友好下去的试金石。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