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综合类   1篇
  2011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娱乐的变态与变态的娱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社会日趋多元化和媒介市场竞争白热化的背景下,一些媒介为单纯吸引受众眼球和追求利益最大化,在社会事件传播中严重偏离正常轨道和价值标准,有意无意地过滤了事件本身的启发性及严肃性,使社会事件高度娱乐化,或者将其包装成彻底的极端娱乐事件,甚至对一些社会变态行为和事件过度追逐并放大为极端娱乐事件的现象层出不穷,使娱乐变态泛滥。与此同时,部分公众对媒介制造的一些极端娱乐事件和话题不仅不表示反感,反而以一种狂欢的心态去追逐和消费,从而表现为变态的娱乐。娱乐的变态和变态的娱乐这两种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对社会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需要从国家法律法规约束、媒介行业自律,以及公众媒介素养培养等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