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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报刊上一再谴责第三者,甚至有人主张必须给第三者以法律制裁,然而生活中的第三者却依然有增无已。怎样解释这种现象并给予适当解决呢?我以为首先必须如实地把问题挑明,然后才能对症下药。《社会》1985年第三期发表了周全德同志的文章,阐述了第三者插足的主要社会原因,颇有启发,但该文把第三者产生的根本原因归结为“生产力的低下、物质的匮乏、文化艺术的落后”,似有片面性,也太笼统。如果以此推论,生产力低下的封建社会,第三者的出现应比生产力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多得多了。我认为出现第三者的原因是复杂的,但主要应从爱情、婚姻和家庭本身去找,大多数第三者是爱情贫乏症的必然产物。爱情、婚姻、家庭作为人类社会的细胞,也必须有适宜的环境条件,并不断补充精神和物质的营养,否则就会象离开土壤、得不到养料的鲜花一样逐渐枯萎。我想,我们不能不承认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没有爱情的孤独生活从某个角度讲是暗淡无光的,缺乏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幸福的婚姻家庭必然要以爱情作基础。因此在封建制度下,多少人为了追求真挚的爱情生活甘冒身败名裂甚至生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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