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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中反论——“矛盾”范畴的重新认识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矛盾”,原本是逻辑学的一个重要概念。后来,“矛盾”这个中国文化的特有词被借来说明和更替马列主义哲学中的“对立面”范畴。其实,“矛盾”双方并不构成对立范畴。“盾”是中介。“矛”与“反矛”是对立双方。“矛——盾——反矛”构成统一物。“中介”是辩证法的一个重要范畴。统一物是由中介连接对立两极(两面)相构成的。按照“两极与中介”辩证统一观,应确立“正中反”(正极——中介——反极)这个全新的基本范畴  相似文献   
2.
传统实践观只强调实践同认识的关系,而忽视了人类对需要的满足的追求,即价值在实践中的驱动作用和应有尺度.实用主义实践观单纯地把实用视为人类实践的惟一尺度和全部依据,而忽视了正确认识(真理)在实践中的指导作用和应有尺度.人类的全部实践必须同时符合客观事物本身的(真理的)尺度和人内在的(价值的)尺度.只有实现了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真理与价值)相统一的实践,才是全部的、完满的、广义的实践,否则,是片面的、狭义的、有害的实践.  相似文献   
3.
中国哲学往往偏重于“知行论”即认识论和实践论,西方近代哲学往往偏重于实用主义和价值论。实用论存在片面性的同时,也包含着朴素的价值论的合理内核。我们要把知行论与实用论的合理成份相互融合和统一,把“知行用”统一起来认识,把认识论、实践论,价值论统一起来研究,正确认识真理,实践、价值的应有地位、作用、特性和相互关系。真理、实践、价值构成一个统一体。实践是连接真理和价值的基础和中介。真理和价值是全部实践的两种必要尺度。“猫论”讲的是实践的价值尺度,我们同时还要讲实践的真理尺度。我们要树立真理、实践、价值的辩证统一观。  相似文献   
4.
对立统一学说是辩证法的核心.在如何说明和发挥这个"核心"的问题上,一方面先后出现了用存在缺陷的"一分为二"命题和失范的"一分为三"命题的来表述对立统一学说的问题;另一方面,人们长期以来对对立统一学说只停留于狭义的认识水平上,忽视了对立两极之间的"中介"在统一物内的应有地位和作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提出过但没有详细地考察的"中介"范畴正在被人们普遍接受和得到确立.我们要明确地把"中介"范畴引入对立统一学说,把狭义对立统一学说提升为广义对立统一学说.  相似文献   
5.
列宁曾指出,“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说明和发挥。”(《列宁全集》第38卷第240页)后来,列宁又说,“要真正地认识事物,就必须把握、研究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中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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