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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焕云 《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1):60-64
和谐作为一个重要的哲学范畴是人类的永恒追求,以孔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对和谐思想做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和”成了妥善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的身心、国家与国家之间关系的总法则。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主张“天人合一”,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 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主张“天下大齐”,追求人与社会的和谐;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主张“仁者爱人”,追求人与人的和谐;在人的身心关系上主张,“修身养性”追求人的身心和谐;在国家与国家的关系上主张“协和万邦”,追求邦交和谐。先秦儒家关于和谐思想的论述对于今天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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