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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财政金融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协同性内涵及实现机理进行了分析,然后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与财政金融服务协同性测度基础上,分析了不协同的原因,最后提出促进财政金融服务协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政策建议.研究发现:中国既有的财政金融支农服务体系是在适应农户家庭经营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在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客观上存在着巨大的投资风险和不确定性,对财政金融服务的需求与农户存在巨大差异,使得现有的财政金融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存在较大的不协同性,客观需要促进财政金融服务创新,使财政金融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需求相协同,而这种协同,实质上追求的是一种新的财政金融服务供求均衡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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