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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必须加强教育立法工作。”党的十三大报告中也指出:“我们必须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法制建设必须贯串于改革的全过程。”法制建设的核心就是将国家的各项基本活动包括教育活动纳入依法办事的轨道,就是实现管理法制化。在七届人大和七届政协会议上,教育成了最引人注目的突出问题,代表们纷纷提出:“要提高教师待遇”,“要增加教育经费”等等一系列问题,并认为:立法是整个法制建设的基础,加强教育立法是解决所有教育问题的最根本的前提和途径。教育依法管理已是中国教育的一个发展趋势,教育立法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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