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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灭商后,鉴于殷遗民做乱而“封建亲戚,以藩屏周。”诸侯国的使命实质是武装殖民。被封的周族人武装进入所封的土地构筑城堡,统治被征服的异族人或曰“庶人”。这样就形成了西周时期的“国”、“野”之分。居住在“国”中的为统治阶级,即周人。居住在城市之外“野”中的为被统治的异族人。这些被统治的人民有着自己的社会组织,即农村公社,这种组织脱胎于原始氏族公社,并与土地紧密相联。周王裂土分封,将这种公社连同土地一起封给诸侯,周代文献称这种公社为邑或书社。周时有“十室之邑”、“百室之邑”不等。古籍中记载诸侯动辄以书社数百封于某人,如《晏子春秋·内篇杂下》“昔吾先君桓公以书社五百封管仲。”又《吕氏春秋·高义》篇:“请以故吴之地阴江之浦书社三百以封夫子。”可见书社的组织不会太大。《史记·孔子世家》司马贞索隐;“古者二十五家为里,里则各立社,则书社者,书其社之人名于籍。”《左传》哀公十五年杜预注:“二十五家为社,籍书而致之。”可知一个书社为二十五家,西周时如《诗·良耜》:“其比如栉,以开百室。”郑笺:“百家者,一族也。”“百室出必共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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