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裴淑姬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1(4):46-52
宋代科举中的特奏名制度,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一项特殊的制度,值得注意。自太祖后期到真宗朝后期,是特奏名制度逐渐形成的时期。随着特奏名人数的大幅增加,也显露了它的某些弊端,因而在士大夫中要求废除特奏名制度的呼声不断高涨。但终宋之世,特奏名制度仍存而不废,其主要原因,除了最高统治者为贯彻重文抑武、牢笼士人的祖宗家法以外,特奏名本身所作出的某些贡献也是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2.
论宋代科举解额的实施与地区分配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首先论述了宋代发解试解额的演变过程,分析了固定解额制产生的原因和实施办法。接着通过对部分州郡解额的考察,指出固定解额存在着地区不平衡的问题,并分析了发达地区士人在获解可能性很小的情况下,仍然大批赴试的原因。最后,文章论述了固定解额制所造成的一系列弊病,指出由于官员子弟享有参加发解的某些特权,所以固定解额制不仅不能充分选拔人才,而且也是不够公正和合理的。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