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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与环境息息相关.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对环境保护的认识愈益深入,逐渐形成了依法治理环境的理念,开始了环境法制建设,进行了相关的环境资源立法,虽然没有形成独立的法律体系,但是它对于规范人们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行为,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体健康,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相似文献   
2.
在人类立法史上,物权立法可谓经历了艰难曲折的过程,无论是《德国民法典》还是《法国民法典》中的物权制度,都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过程,都是经过许多人的长期努力,在艰难曲折中才制定出来的。我国的物权立法经历了从无到有的曲折过程,它需要丰富的理论基础,适应经济运行环境,注重立法技术。现行物权法是在经历了长期的酝酿,并满足这些条件之后,才得以顺利通过的。  相似文献   
3.
盗窃犯罪严重威胁着我们的生活,中外历史上统治阶级无不将盗窃犯罪作为一重要的社会问题,实行"重法治盗".近些年来,我国的盗窃犯罪日益猖獗,有必要"重法治盗",加强法制,严历打击,确保人民的财产安全.  相似文献   
4.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民事审判制度的发展达到了一个较高的层次,将中国法律的近代化推到了旧中国所能达到的最高水平.何以如此?它是基于特定的政治经济环境和社会文化背景的制度设计,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它是以当时的时代背景为依托,对当时社会需求在制度上的回应.  相似文献   
5.
在特定的时代背景和法理基础上,南京国民政府民事审判活动贯彻“党治”与独立审判两个指导方针,其实质是在国民党统一领导下进行民事审判,司法审判不能背离国民党的党纲和党义。在国民党的政治领导之下实行独立的审判,具有很大的伪善性。在该指导思想之下,民事审判的公正性问题值得怀疑。  相似文献   
6.
民国时期,和解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极为重要的方式,它与当下我国的民事和解制度有所区别,有诉讼上和解与诉讼外和解之分,更多地介入了国家公权力的因素,在实务中广泛使用,民国政府也坚持倾向于通过和解解决民事纠纷,以充分尊重当事人、保护私权的倾向性,于调解制度相衔接,为进入诉讼程序的当事人和气解决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它在缓解民众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相似文献   
7.
8.
在清末中国复杂的社会背景下,民事审级制度应运而生,它是近代中国移植西方民事诉讼制度的产物.随后,民事审级制度在继承清末相关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发展演化,甚至复杂化,由"四级三审制"走向"三级三审制",再走向"三级为原则,二审为例外".这种演变是符合历史发展脉络的,也是与社会生活及法律的变迁紧密联系的,时当今民事审级制度的改革有所启发.  相似文献   
9.
具有现代意义的民事审判组织--独任庭扣合议庭诞生于清末的法律变革,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民事审判组织进一步发展,它与民事审级结构紧密相连,因法院级别而配置,以合议庭为主,这种安排是经过慎重考虑的,有其特定的价值与意义.民事审判组织作为从事审判活动的主体,在民事审判活动中发挥了主要作用.  相似文献   
10.
发展服务贸易,是改善中国产业结构、顺应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努力开拓我国服务业市场,提高服务水平,参与国际竞争,在中国发展服务贸易,前景看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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