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未成年人越轨行为包括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和犯罪行为。未成年人越轨行为的矫治须以国家亲权理念、恢复性司法理念、个别化处遇理念和再社会化理论为根据。我国对未成年人越轨行为的矫治工作还存在着矫治机制顶层设计统一性不足、矫治方案的具体执行有待完善、部分矫治的决定程序不合理、矫治的手法单一和社会性不足等问题。应以矫治和恢复作为越轨未成年人矫治的价值取向,构建具备内在逻辑的分级预防和矫治体系,使未成年人触法行为的矫治流程司法化,并创新未成年人越轨行为的矫治手段。 相似文献
2.
贾学胜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4)
美国的环境犯罪可分为危险犯和实害犯两种,其犯罪构造设计不仅考虑了环境犯罪的行政关联性,还考虑到了切断行政关联的情形,为惩治环境犯罪构建了严密法网。尽管环境制定法中规定了环境犯罪的罪责要件,但法院却通过判例法免除了控方对部分行为要素的证明责任,从而使环境犯罪演变为严格责任的犯罪。实施环境犯罪的行为人不仅可能面临长期监禁,而且须承担严厉的修复环境责任。研习美国对环境犯罪的刑法规制可从中获得诸多有益启示。 相似文献
3.
贾学胜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28(1):41-46
对不能从犯罪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赔偿的刑事被害人实行国家补偿,已成为国际社会较为通行的做法。通过比较法上的考察和研究可以发现,各国对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的理论根据、补偿对象、补偿条件、补偿范围、补偿资金、补偿限度、裁定机关等问题均有不同的认识。在借鉴各同规定的基础上,我国应立足于本国实际建构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4.
贾学胜 《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22(4):20-23
知识产权法和行政法规或措施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必要措施,但刑法的保护作用不应被忽视。刑法通过知识产权罪刑规范和附属刑法规范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保护。该文认为应完善我国刑法中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罪刑规范和非刑事法律中的附属刑法规范,以更好地发挥刑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犯罪预备行为的法益侵犯性决定了对犯罪预备行为应采取"原则不可罚"的立法模式.基于这一思想,应该通过刑法修正案对现行立法关于犯罪预备的规定作出修改. 相似文献
6.
贾学胜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9(1):93-98
国内外关于非犯罪化的概念有不同的表述。立足于我国的刑事法制度,非犯罪化是指立法机关或者司法机关通过立法或者司法活动,将一直以来作为犯罪处理的行为不作为犯罪规定或者处理的制度或过程。非犯罪化可分为法律上的非犯罪化和事实上的非犯罪化。法律上的非犯罪化又分为合法化、行政违法化、民事违法化和国家态度中立四种情况;事实上的非犯罪化又可分为追诉上的非犯罪化和审判上的非犯罪化。非犯罪化是与非刑罚化、非刑事化有所区别的概念。 相似文献
7.
贾学胜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38(3):128-134
美国的环境制定法规定了环境犯罪的罪责要件,但法院却基于保护环境的现实考量,适用公共福利犯罪原则,免除了控方对部分行为要素的犯罪心态的证明责任,从而使环境犯罪演变成为严格责任的犯罪。但是,环境犯罪的严格责任,并不是指环境犯罪的成立完全不要求罪责条件,而是对具体环境犯罪的某个或某几个行为要素不要求证明过错。我国环境犯罪中的客观超过要素与美国环境犯罪的严格责任,在降低环境犯罪追诉标准方面,具有异曲同工之效。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