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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思本 《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2)
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并严格依法进行国家管理的一种方式,它是社会主义国家立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四方面的统一,它的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 社会主义法制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体现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意志,维护有利于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因此是真正的法制。资产阶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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