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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庆春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6,(1)
前一阶段,曾有同志明确提出介词短语作补语应予取消,今仅就这个问题,也谈谈我的想法。 首先,介词短语作补语应该包括三种情况,一是介词跟在单音节谓语后的,二是“于、以”等跟在动词后的,第三是介词跟在双音节动词后的,只有以上三种情况中的介词部失去了其性能了,才有可能取消介词短语作补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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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庆春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4,(4)
一、问题的提出 目前通行的语法书,一般把结构上是否互相包含做为区分单复句的一条重要原则,即如果有的语言片断成了某一句子的下属成分,那么,那某一句就应看成单句。因为这个语言片断在结构上被包孕在那个句子之中。 现在,我们要问:这种包孕,是否可以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是否任何一级的语言片断都可以被包含?比如,人们对词、短语充当句子成分亚无异议,那末复句形式呢?再往上:句群(句组)、一整段,一整篇文章呢?我们认为只从形式上把它们看作一个句子的下属成分从而说这样的句子也是单句是极困难的。要那样,诸葛亮的一篇《出师表》岂不也成了一个单句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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