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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嵩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5)
在我国的现行税制上,虽然存在着个人所得税税种,但其纳税主体只适用于少数高收入的劳动者个体。按传统的分配模式,须由社会集中统一使用的社会纯收入,因为已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中扣除下来,劳动者的个人直接所得纯粹是必要产品,因此,过去就没有广泛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必要和可能。理论和实践证明,这种分配体制严重扭曲了按劳分配,是增强企业活力的重大障碍。为了克服旧分配体制的这一弊端,我认为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可以考虑对所有社会主义企业职工征收个人所得税,亦即使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广谱化。现对此讲点我个人的肤浅想法。 相似文献
2.
郁嵩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88,(5)
在我国的现行税制上,虽然存在着个人所得税税种,但其纳税主体只适用于少数高收入的劳动者个体.按传统的分配模式,须由社会集中统一使用的社会纯收入,因为已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中扣除下来,劳动者的个人直接所得纯粹是必要产品,因此,过去就没有广泛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必要和可能.理论和实践证明,这种分配体制严重扭曲了按劳分配,是增强企业活力的重大障碍.为了克服旧分配体制的这一弊端.我认为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可以考虑对所有社会主义企业职工征收个人所得税,亦即使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广谱化.现对此讲点我个人的肤浅想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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