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3篇
  免费   0篇
综合类   3篇
  2018年   1篇
  2013年   1篇
  2012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发展“一村一品”,是加快山区经济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的一种有效手段.如何推动“一村一品”发展,实现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必须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创新与完善发展机制.本文拟从正确理解“一村一品”的内涵出发,运用SWOT方法,分析衢州市大力推进的“一村一品”特色经济发展当中存在的优势、劣势、机遇及挑战,探寻发展“一村一品”的思路与对策,激发区域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山海协调发展,加快实现“两富”浙江①,以期为全国各地山区发展提供某种借鉴.  相似文献   
2.
山区农村社会发展关系到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建设全局,完善山区农业投入机制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有力保障。目前,衢州市农业投入增长机制初步形成,农业投入项目逐年增加,农业资金使用逐步规范,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成效明显,但农业投入也存在投资主体为单一、结构不合理、资金整合困难、使用缺乏有效监督等诸多问题,亟需通过完善农业投入机制来加以解决。新时期,山区农村农业投入创新的主要路径是:扩大财政支农比重,创新政府投入引导机制;创新金融服务机制,改善山区农村投资环境;创新农业科技体系,健全山区农村人才投入机制;创新山区农业补贴政策,建立有效的农业支持机制。  相似文献   
3.
公务员个人在特殊情况下须对其行政侵权行为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涉及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之后的追责(偿)问题,这可称之为公务员行政赔偿责任。基于历史主义和比较分析的视野,发现规定公务员行政赔偿责任是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主要国家的通行做法。但在域外行政赔偿责任的制度变迁中,各国在归责原则、责任实现和承担方式等方面形成了各自的特色。结合我国的相关规范和学理争辩加以分析,我国通过行政追偿制度追究公务员行政赔偿责任的做法并不具有实效性,应当予以革新。我国应当继续以故意或重大过失作为公务员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采取客观标准予以认定,并通过立法和案例双轨模式确定不同类型的赔偿责任,同时形成突破内部性的外部赔偿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