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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数字政府与法治化相互契合,法治化成为数字政府建设的核心要素、重要标志,同时成为解决数字政府价值冲突的重要途径。当前数字权力的扩张与数字权利保障的失衡、数据共享成本高昂催生数据孤岛的形成、数字鸿沟加剧信息“贫富差距”、政务数据面临安全挑战等构成数字政府建设的法治困境。对此,首先需要在入口规制、过程规制和结果规制三方面抑制数字权力扩张;其次,加快推进平台共治重塑政府运行模式、消弭数字鸿沟以保护数字平等权、加强救济机制以保障权利免受数字权力的侵害;最后,在政务数据开放程序法定化、数据利用安全过程机制以及数据留痕备查和考核评估机制等三个方面构成政务数据安全防护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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