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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述周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5,(3)
司法文书是政法机关代表国家按照法定的程序,在处理各类刑事、民事案件等各项法律事务中制作的各种不同性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例如公安机关为逮捕人犯而制作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为起诉而制作的起诉书,人民法院为解决实体问题而制作的判决书,为解决程序问题而制作的裁定书等,都有着高度的政策性,鲜明的阶级性和强制性,是国家实施政策和法律的工具。司 相似文献
2.
阳述周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1987,(2)
司法文书有三个重要组成部分,诉状、起诉书和判决书,而判决书又是这三个部分的核心。一份判决书制作得好与坏,事关重大。制作得好的判决书,对于打击敌人,保护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保障和促进两个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制作判决书一定要严肃认真,极端负责任。 相似文献
3.
阳述周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1990,(3)
辩护词的核心部分,是辩护理由部分。辩护人要想认真履行职责,实现其自己的辩护职能,只有以事实为依椐,以法律为准绳,才能在刑事审判庭上以充足的辩护理由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减轻处罚,以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等等,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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