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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自1997年实施“新制教育实习”措施,采行师资培育机构与中、小学校的合作精神,规定大学毕业的师资生须至学校现场实习一年,成绩合格后才能取得正式教师资格,却因现实因素而不断调整其作法;最近则企图取消这项措施,欲将教育实习融入师资养成教育的学习活动中。未来的“新制教育实习”措施无论如何实施,中小学在师资培育工作的重要性,及其与师资培育机构合作的必要性,势必有增无减,尤其为合作关系中第一线担任师资生或实习老师(后皆以师资生称之)mentor的班级教师,他们的表现不仅直接影响机构间的合作关系与师资生的实习品质,也间接影响个人的教学表现、赋权(empowerment)、专业自主的信念及专业成长。本将具体列出mentor应协助师资生“培养教学能力及发展能力”的要项,以量化研究方式分别探究mentor个人及其与师资生对协助“培养教学能力及发展能力”的认识及实际表现,并考虑mentor的性别、教学年资、接受创新程度(innovativeness)、焦虑及忧虑特质等因素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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