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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在其独特的生产、传播和接受机制中以开放取代封闭、以大众取代精英,表现出极强的开放性与交互性,一方面不断重塑当代文学话语既有的“文学性”,形成文学发展的一种新格局;另一方面自主性的失落、娱乐至上论、价值数字化等往往使其陷入“文学性”和“公共性”双重失落、错位、悖论。“诗性正义”理论通过强调文学想象和情感认知、提倡批判性文学对话、开启文学—伦理学探索以介入公共生活,重新激活文学的公共性,无疑有益于助推网络文学成为一种文学公共话语实践:网络文学特有的交互式接受机制和阅读体验为实现“诗性正义”提供了一种可能的载体和通路;“诗性正义”赋予网络文学超越虚拟空间的现实意义和伦理价值,使文学读者在与文本、作者与其他读者的平等交流中进行道德反思,并以此为逻辑起点参与公共生活。总之,作为经验现象的网络文学与“诗性正义”理论互为表里、互相作用:网络文学交互式阅读体验为“诗性正义”公共话语实践带来经验参照;“诗性正义”也对网络文学发挥其潜在的公共性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和规范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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