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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民法典的指导思想及其体系构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国内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外成功的立法例 ,为我国制定民法典创造了条件 ,特别是我国法律文化、科技发展及民法自身发展变化趋势 ,奠定了我国民法典制定的指导思想。其表现为从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的国情出发 ;从我国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出发 ;反映科技发展对民法的要求 ;符合当代民法发展的总趋势。由此决定我国未来民法典的体系可采用七分法 ,即分为七编 ,分别为总则、人格法、亲属法、物权法、合同法、继承法、侵权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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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reasofTheoreticalMisunderstanding Intraditionallegislation ,inboththecontinentalandBritish Americanlegalsystems ,thetwotermsmaterialsand propertyareemployedindiscriminatelyinvariouscontexts.Thishasgivenrisetotheoreticalmisunderstandingsthatarestillpr…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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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俊驹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6)
法人行为有对立的两种,即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在法律上,法人的合法行为得到法律的保证和鼓励,法人的违法行为则招致法律的制裁。在广泛的社会关系中,法人的合法行为固然是其行为的主流,但是法人的违法行为也是经常发生的。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人们对加强和扩大法人的合法行为范围,努力消除和制止法人的违法行为影响,已经普遍表示关注。因此,从理论上探讨法人违法行为问题,就有了非常现实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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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法学界对于法人组织能否成为犯罪主体的问题展开了讨论。这个问题不仅在理论上涉及民法学、刑法学两个基本学科,而且在实践上也有一定的意义,所以,确有认真探讨的必要。一法人是一种法律制度,它是指法律赋予一定社会组织以民事主体的资格,从而使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享有特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一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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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俊驹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85,(6)
法人行为有对立的两种,即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在法律上,法人的合法行为得到法律的保证和鼓励,法人的违法行为则招致法律的制裁。在广泛的社会关系中,法人的合法行为固然是其行为的主流,但是法人的违法行为也是经常发生的。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人们对加强和扩大法人的合法行为范围,努力消除和制止法人的违法行为影响,已经普遍表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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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俊驹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1):1-20
在罗马法时期和欧洲中世纪,公法人先于也盛于私法人。到了近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西方各国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促成市民社会的全面变革,为私法变迁和法人制度的私法化产生重大影响。进入19世纪,特别是20世纪中叶以来,公法人逐渐成为国家间接行政的重要组成形式,行政组织法人化已经成为各国行政改革的共识。就中国而言,是否承认公法人并建构相应的法律制度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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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专业合作社若干问题研究——兼评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虽然农业合作社在我国的发展走过了一些弯路,但在市场经济和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条件下,合作社对于农业的发展有重大意义。我国刚颁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第一部合作社方面的立法,该法有三个方面的重大贡献,即确立合作社的法人地位、促进资金和技术与农村劳动力结合、确保农民在加入合作社后财产权利不受影响。但是,该法也有两个不足,一是限制成员资格、二是不作最低资本金限制;本法还有三个方面的缺失:合作社联社、合作社的社会服务内容以及成员对其权利处分的权利。但总体而言,该部立法是一部成功的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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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人格权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合理建构人格权法律体系的前提。人格权是自然法层面人格伦理价值外化的结果,是以人格为客体并兼具宪法权利与民法权利二元属性的“私权利”,非财产权属性是人格权的基本特征,财产权属性是人格权的第二性特征。人格权独立成编是理想与现实权衡的较佳选择,将使民法的重心从“财产”转向“财产和人身并重”,引导人们在尊重自己和尊重他人的人性关怀中捍卫自由和平等;以“一般条款”代替“一般人格权”,采取“具体列举+兜底条款”的立法模式,不仅有利于克服法律规定的不周延性,弥补法律“漏洞”,完善人格权体系,而且能比较好地适应社会生活变化,给法官以自由裁量权,公正处理各种案件,维护新型的人格伦理要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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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契约自由思想是随着罗马万民法诺成契约的出现而产生的。它是罗马共和国末期政治、经济发展和罗马人固有的市民法观念相结合的产物,其中罗马简单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对契约自由思想的形成起了决定性的作用。罗马万民法关于契约自由思想阐述,是契约法史上一次质的飞跃,后世大陆法国家民法典关于契约自由原则的规定,都不过是对罗马法契约自由思想的继受和发展。只是由于所处的时代不同,为了适应不同时期经济发展的需要,大陆法国家在继受这一思想的同时,也给这一思想打上了深深的时代烙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