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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世纪80年代,贵州省道真自治县玉溪镇供销社在城郊的巴渔办有一间生产白酒的小酒厂,兴办的头几年,这个厂还红红火火,将白酒远销附近几个乡、镇和县城。后来,由于经营管理十分滞后,年年亏损,该厂邻近的人喝口白干,也要到城里才能实现。2001年至2002年间,厂址未变,厂房依旧,可厂里人往车来,每天销出八、九百斤白酒,颇为热闹。远比建厂后的最佳时期还兴旺。对此,笔者顺便问了在场的七、八个人:“是谁救活了这间酒厂?”他们都指着一个中等身材,年近花甲,面容严肃的男子,说:“是他救活的!”他叫谢朝志,是远离县城20多公里…  相似文献   
2.
重庆市自1997年被列为直辖市以后,就面临着以前从未遇到的渝东南县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法制建设问题,加之市管区域的扩大,散居少数民族人口已达到21万多人,如何用法律保障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也是重庆市民族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几年来,重庆市民族法制建设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也有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任重而道远。本文在总结过去的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同时对重庆市法制建设的工作以及相关的保障工作提供了研究者的思路和有益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什么是配套性途径内容?谁与谁配套?“下位法”要制定实施办法或措施与其“上位法”配套。如民族自治地方立法中自治州、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同级人民政府制定行政措施的“上位法”。“下位法”除了必须依据当地的民族特点及其需求之外,还必须依据其“上位法”来制定,不能与“上位法”相抵触,特剐是不能与国家级的法律、法规相悖。有了这个制定原则,才能使“上位法”的配套性措施真正成为确保其实现的途径。  相似文献   
4.
少数民族由于自身的特殊性以及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与其他地区农村各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这就使得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变得尤为重要,需要在今后的新农村建设中给予特别关注和重视.文章从加强领导、坚持共性、突出个性三方面谈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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