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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讨论了加重构成特别是情节加重构成与基本犯罪之间的关系,认为加重情节实际上相对独立于基本犯罪,实质是法定刑的升格条件。进而研究了加重构成犯罪及其中的情节加重犯罪是否存在未完成形态,认为基本犯罪的犯罪形态与加重情节应当分别考量,不应当交叉考虑,故基本犯罪的犯罪形态不影响加重情节的成立,情节加重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实质上是基本犯罪的来完成形态。所以情节加重犯罪是可以存在未完成形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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