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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日本政府无视中国政府的强烈抗议和严正警告,对钓鱼岛采取“国有化”行为及措施,侵犯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日本“国有化”钓鱼岛行为的目的是为了补正国内法缺陷,体现日本政府对其的“管辖”,也是日本海洋扩张战略的“必然要求和产物”.为此,我国应进一步反制日本“国有化”钓鱼岛,完善钓鱼岛及其周边海域的法律制度,提出维护钓鱼岛主权的措施和对策. 相似文献
2.
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制度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两个重要制度.尤其是随着专属经济区在<公约>中的地位的确立与适用,国际社会对海域划界应适用的原则产生了极大争论.从两制度的成型与内容、法律地位与权利基础、以及两者的关系与划界考量的要素等方面来看,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制度是两个不同而独立的制度,不可替换,尤其是专属经济区不能对抗大陆架制度. 相似文献
3.
人类共同继承财产法律性质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已成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重要原则。但国际学术界对人类共同继承财产概念性质仍众说纷纭。本文在剖析人类共同继承财产概念内涵基础上 ,论述了人类共同继承财产法律性质 ,即指出了此概念为具有丰富内容和具体原则的法律性质概念 ,且已发展成为习惯法概念。同时 ,阐述了研究人类共同继承财产法律性质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4.
日本是最早提出“印太”概念并推行“自由开放的印太”战略的国家。近年来,日本从多个领域不断推动“印太战略”朝着更加机制化与成熟化的方向发展。日本出台“印太战略”的动机主要由风险规避与利益驱动两大因素决定,其所获成效可以划分为正向收益、负向收益以及不确定收益。正向收益为获得美国的安全保障及盟友的支持、深化经济合作并构建合作机制、获得参与印太事务的契机。负向收益为对中日关系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并难以把控战略自主性。不确定收益包括同盟关系的不稳定性、印太国家意愿、美日国内因素的影响以及域外大国的干预。受众多因素影响,日本“印太战略”难以完全达成预期收益。梳理日本的“印太战略”,有助于解释中美竞争背景下日本政策选择的机理及实施成效,从而为中国提供决策参考。 相似文献
5.
金永明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31(4):1-6
南海问题事关中国核心利益的维护和海洋权益的确保,关系中国实现海洋强国的进程,更关联中国的生存利益和发展利益,必须合理稳妥地处置。中国应在遵守和弥补海洋法制度上作出努力,重点应在南海资源开发、保护上追求功能性和规范性目标的统一,为主导构筑和完善南海条约体系,维护南海秩序,发挥中国的作用并作出中国的贡献。为此,中国应与东盟国家之间努力寻求在南海的共同利益和合作的切入点,以共享南海资源利益,稳固南海区域的安全和秩序。 相似文献
6.
金永明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3(4):1-20
东海问题尤其是钓鱼岛主权争议问题是横亘在中日关系中的重大敏感问题,对此两国存在严重的对立和分歧,双方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和立场,在东海呈现海空安全严峻态势。而造成此境况的关键要素为:日本否定争议的存在,否认“搁置争议”的共识。为此,重点分析国际争议的要义、“搁置争议”存在的背景,以及依据国际法确立钓鱼岛主权的制度。考虑到中日两国均为重要的国家,双边关系又是重要的关系,各方均有恢复和发展两国关系的意愿,所以,中日两国应以达成的处理和改善中日关系四点原则共识为基础,加强沟通和对话,从事实和国际法出发,就两国关系中的敏感问题展开谈判,以切实管控东海海空安全态势,发展和充实中日战略互惠关系内涵。应该说,以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的原则和精神稳固发展中日关系,是包括两国政府和多数人民在内的国际社会的共同期盼。 相似文献
7.
金永明 《社会观察(上海)》2006,(2):41-43
目前,中日在对待东海油气资源问题上的立场与态度,已严重影响了中日关系健康发展。而如何公平划分东海油气资源所处的争议海域,合理勘探和开发其资源, 显然是改善双方关系的重要路径之一。日方挑起争议,事态升级东海油气资源争议升级始于2004年5 月27日,日本杏林大学平松茂雄教授乘飞机调查我国东海天然气开采设施建设情况,5 相似文献
8.
采用大型有限元分析软件NASTRAN,对超临界1 000 MW汽轮机中压缸主汽阀阀壳的冷态启动过程和额定工况下的温度场和应力场进行计算,得到了冷起动过程中阀壳的温度和应力分布规律,并将冷启动结束时的计算结果同额定工况下的计算结果作一对比分析. 相似文献
9.
在南海,我国与其他国家存在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争议,即我国与东盟某些国家之间的领土归属争议和中美针对专属经济区内军事活动的争议。由于它们的性质和范畴不同,所以应采用不同的方法和路径,以求达到和平解决。本文依据海洋法制度,论述了中美在专属经济区内的军事活动争议,并提出应通过双边对话协商机制解决争议,以寻求对海洋法原则的理解和认识达成一致。同时,双方应努力缔结关于海上问题的联络和应急处理机制。 相似文献
10.
解决南海存在的南沙岛礁领土归属争议,利用和平方法是必须遵循的原则。本文分析了利用和平方法(政治方法和法律方法)处理南沙岛礁领土争议问题的基础和障碍,阐述了国际司法机构的管辖权制度,特别指出了遵守"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原则的重要性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得出南沙岛礁领土争议问题无法利用法律方法解决的结论。最后,本文提出完善我国海洋问题政策与法制等方面的具体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