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2.
3.
4.
5.
6.
7.
从刑法立法角度看,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的主要区别,表现为立法者是重点关注行为和危害结果,还是重点关注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在犯罪的成立要件上,是将主观要素尽可能排除在外还是不排除在外;在构成要件的表述上,对犯罪客观要件的构建与描述是详尽还是简略.几个刑法修正案对刑法的修订,既有客观主义的一面,又有主观主义的色彩,但从立法倾向来看,立法者对客观主义立场更为倚重和青睐.未来的刑法立法将采取一种向客观主义偏重,同时又适度兼顾主观主义倾向的折中主义立场,要实现和确立这种立场既要恪守相对的罪刑法定原则,又要尽力实现主观因素的客观化. 相似文献
8.
9.
10.
正在建立中的国家公务员制度,是根据改革开放和人事行政管理法制化的需要,对不同文化背景下发育起来的文官制度所作的选择和改造。其结果,应该是既吸收了文官制度中的“民主性精华”,又继承了我国人事行政文化中优秀传统的一种新的文化格局,实质上就是如何在文化传统和现实状况的基础上使文官制度中国化。一、行政文化系统中的人事制度①行政文化,是一定社会文化在国家行政管理领域中表现出来的一种特殊文化形式,包括行政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行政制度、行政组织、行政行为和实际行政规程等的总和。象其它文化形式一样,置于一定… 相似文献